时间:2022-02-10 10:20 大 中 小 来源:公共服务科
各相关县文化和旅游局、市文化馆:
按照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《关于印发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方案的通知》(晋文旅办发〔2022〕7号)要求,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建设,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高质量推进项目实施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任务
(一)公共文化云市级分平台
1. 通过市级分馆平台开展活动直录播3场/市
2. 开展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/市
3. 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不少于120条/市
4. 提供全民艺术普及慕课不少于15节/市
5. 建设本地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库,提供师资20名
6. 线上展示基层文创、非遗等产品不少于60个/市
7. 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不少于60人次/市
承建单位:忻州市文化馆
(二)公共文化云县级分平台
1. 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
(1)通过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县级分馆开展基层活动、培训直录播4场/县
(2)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/县
(3)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120条/县
(4)提供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15节/县
(5)建设本地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库,提供师资10名
(6)线上展示基层文创、非遗等产品60个/县
(7)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30人次/县
承建单位:静乐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
2. 脱贫县全民艺术普及建设
(1)通过山西公共文化超市云平台县级分馆开展基层直录播活动3场/县
(2)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媒体宣传与服务推广活动1场/ 县
(3)更新与推送在线场馆及活动信息120条/县
(4)提供全民艺术普及课程线上服务及预订12节/县
(5)线上展示基层文创、非遗等产品60个/县
(6)开展基层业务骨干和全民艺术普及培训30人次/县
承建单位:神池县文化馆、宁武县文化馆、五台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、河曲县宣传事务中心、偏关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、五寨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、保德县文化馆、繁峙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、代县文化旅游产业服务中心、岢岚县文化馆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资金使用效率
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资金已经下达各县,请各县文旅局积极对接各县财政局,确保资金及时到位,做到专款专用,资金下达文件为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(公共数字文化)的通知》(晋财文〔2021〕120号)。
(二)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
按照省厅要求,要在7月份完成60%的年度建设任务量,10月份完成90%以上的年度建设任务量。12月中旬,由省厅公共服 务处、财务处、省图书馆、省文化馆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, 对各项目单位年度任务完成情况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评估, 评估结果通报各相关单位,并作为下一年度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 因素。
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
2021年2月8日
政策解读(图解):忻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的通知